第八十二章 刺客捌

作品:无双群侠传|作者:朔望月78|分类:武侠|更新:2023-01-12 13:24:31|字数:5886字

萧平安也知她夸奖,忙道:“不敢,不敢。”

颜青道:“不要客气,我颜家和衡山派甚是相熟,你也叫我师姐好了,你们一路风尘仆仆,想是饿了吧。”伸手取出个包裹,打开来,一个朱漆的食盒,打开盒子,分作三层。一层摆了卤香的牛肉烧鸡,一层放了各色花式的点心,最后一层还有桃子苹果葡萄。

伸手撕了条鸡腿,递给萧平安道:“萧师弟人高马大,要多吃一点。”

萧平安早上吃的少,早是饿了,见黄灿灿的鸡腿递过来,连忙伸手接住,一口咬下,香酥多汁,还带着余温,谢道:“多谢师姐,师姐真是好人。”啪叽又是一口,两口下去,鸡腿就剩了根骨头。

颜青巧笑倩兮,美目盼兮,左右逢源,把人人都照顾周到,惟是对坐在里面的秦晋只若未见。

秦晋见他五人吃的开心,唯独自己无人搭理,重重哼了一声,道:“林师弟,萧师弟,长路漫漫,不许懈怠,还不与我打坐练功!”

注1:在金初战争的年代中,金军进入中原大肆烧杀掠夺,城市和农村遭到严重破坏。“虏骑所至,惟务杀戮生灵,劫掠财物,驱掳妇人,焚毁屋舍产业”。金兵所到之地,无不被其害,人口逃散,城市农村都被摧毁。当时北宋都城东京,猫犬残尽,黄河南北,两河、京东和淮南,农村被烧毁;破瓦残垣,田野荒芜。人民有的被掠为奴隶,有的成为驱丁。并强行把女真族的习俗加在汉人的头上,其中突出、为害深的是“薙发易服”,金元帅府下令髡发,禁民汉服,稍不如式,即被斩首。

但此律一出,招来强烈反弹,北宋割让的地区百姓坚决不干,都起来造反。据建炎二年(1128年,金天会六年)二月宗泽《乞回銮疏》记载:河东、河西不随顺番贼,虽强为剃头辫发,而自保山寨者,不知几千万人。建炎三年二月,五马山寨义军将领马扩应诏上书称:

时方金人欲剃南民顶发,人人怨愤,日思南归。

直到天德二年(1150年,绍兴二十年)金廷正式下诏,命:河南民,衣冠许从其便。

但女真统治者以对待奴隶的办法对待北方人民,于诸州郡大起地牢,严刑峻法,视民如草芥,始终未变。宗翰采用大同尹高庆裔的建议,凡窃盗赃一钱以上的皆处死,甚至在市上拾遗钱和行人拔菜圃的葱皆被处死。

注二:南北朝时,“官家”就有皇帝的意思。后赵石虎对皇帝石勒不满,欲取而代之,遂问手下道:“官家难称,吾欲行冒顿之事,卿从我乎?”“五帝官天下,三王家天下。家以传子,官以传贤。”一句最早出自《汉书·盖宽饶传》。

注三:宋代商税分住税与过税,前者为交易税,后者是对货物流通过程中经过税场及城门所纳之税。北宋建国伊始,即“首订商税则例,自后累朝守为家法”。在商税则例指导下,北宋国都东京之“外城二十门皆责以课息”。

进出城,百姓,军吏皆要纳税。京师开封城门曾达到“民所赉物,无细大皆征之”的程度,熙宁七年(1074)三月,开封府监门官郑侠曾上奏神宗:“凡出城门之人,但是一二顶头巾,十数枚木梳,五七尺衣着之物,似此等类,无不先赴都务印税,方给引照会出门。一日之间,至数百道引目,出门不过收三五文税钱,并须得引照会,门头方肯放过,不然即断罪抽分,大可骇笑。”“出引”即出据纳税凭证,有此门头才放进出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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