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3章 世间希望再无赵娥女

作品:偷汉神贼|作者:天成子|分类:其他|更新:2019-07-27 09:46:52|字数:8210字

(是啊,人活着有什么意义?这是万古话题,余华在《活着》中说,我们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,我想那是最悲哀的观点,最绝望的论调,活着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,而是为了一口气而活着,为了执念而活着,人生虽短,愿执念实现)

徐大姐对赵娥的执念很是无奈,只能作罢,此事传到赵娥的族人还有邻朋后,都认为是个笑话,纷纷出言讥讽。

赵娥忍无可忍,最终怼他们道:“你们都笑话我女弱,无力杀李寿,到时候,我定将李寿的头取来,血染此刀刃,让你们看看。”

从此后,赵娥放弃家事,专门等候李寿出现。

苦心人天不负,终于到了汉灵帝光合二年,也就是公元179年,二月春天,西凉春寒料峭的一个早晨,赵娥逮住了机会。

挥刀砍中了李寿的坐下马,马匹受惊,把李寿摔进了道旁的沟里。

赵娥上去与李寿拿刀对砍起来,最终李寿被赵娥活活勒死。

(其中的打斗情节比我所写的还要精彩万分,详情参考皇甫嵩之孙皇甫谧的《列女传》)

杀死仇人李寿后,赵娥用李寿的刀把对方的头砍了下来,然后去了都亭尊长面前,认罪伏法。

传奇的一幕出现了,当时禄福长尹嘉,也就是当地官府的县令,知道此事的经过,不忍心给赵娥判罪,于是一怒之下,解了印绶,辞去了官职。

那意思显然是想让我尹嘉把“为父报仇”的大孝女下狱,没门,玛德,爷不干了。

赵娥得知后,却说:“仇不报,怨气能把人闭死。依法论罪,是君子常有的典范,我怎么敢贪生怕死,以枉官法。”

总之一句话,杀父之仇不共戴天,李寿就该杀,但是我杀了李寿,违反了国法,还是判我赵娥的刑吧?

这话传了出去,闹的沸沸扬扬,惊动了乡里,所有的人都往城里跑,纷纷感叹赵娥的烈义与公私分明。

县里不管,那只能郡里管。

太守的郡尉被赵娥感动,私下里要放走赵娥,并暗示她,你逃吧,放心的逃,老子不会追拿你,郡里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
可是谁料赵娥却说:“枉法逃死,不是我的本意,如今仇人已杀,犯了死罪,请求你们依法收我入狱,以保国法的执行,即使再有万死,对我来说也很满意。”

太守郡尉更是受动,硬要使用强的,逼着赵娥逃遁,赵娥再次拒绝:“我虽然渺小,但还懂法律,杀人之罪,国法难容,如今既然犯罪,无理可逃,请求论罪惩处,用我的尸首在街市上示众,肃明国法,这就是我的愿望。”

太守郡尉都被赵娥的偏执气哭了,玛德,想让你活命你还不愿意,上哪说理去?

但是郡尉还是不愿杀赵娥,可是赵娥吧,宁死不逃,事情进入僵持,很尴尬,郡尉只能司法压制,就是不宣判,暂时把赵娥放进监狱,好吃好喝的供着。

幸运bug诞生了,汉灵帝因为一些原因,大赦天下(应该是黄巾大起义前,解除党锢)郡尉找到了由头,把赵娥给放了。

如果你以为此事便这样结束,你太单纯了,后面的事情发展到超乎你的想象!

凉州刺史周洪,酒泉太守刘班等人,得知了赵娥的英雄事迹后,是大加赞赏,很是认同赵娥的“公私分明”行为,联名公车上书朝廷,表扬其德。

要知道是联名为了一个女子,而且还是个故意杀人犯,公车上书啊!

这可是在两汉历史上很少有的历史大事件。

(历史上的太史慈也有过去洛阳给汉灵帝公车上书,而且是“一战”成名,不过那是为了帮助郡守和刺史政治倾轧,此是赘言,不再详谈)

但这也并不是传奇的,更更传奇的一幕出现了,这帮朝堂大佬们竟然给这位活人而且是女人,杀人犯,立了字碑,彰显其德!

据《三国志》记载:凉州三明之一的张奂,当时的太常宏农,带着一大帮贵族子弟更是登门拜访,期间又是送金子又是送粮帛。

其他地方的人听到了赵娥的事迹,也纷纷赞美她的高尚伟大孝心。

黄门侍郎(觉得熟悉吗?荀攸曾经便是汉灵帝的黄门侍郎)梁宽更是为其单着书,表彰她的事迹。

(梁宽,就是历史上那位和杨阜一起诈降马超,后来又把马超的妻妾子女屠戮一空的狠人)

但是如果你觉得这事情就这样完美的结束了,那你还是想的太简单了!

伟大的母亲,定然会造就伟大的儿子。

母亲刚烈,公私分明,儿子也不是绵羊孬熊。

庞渝,前面提到过,是他告诉了母亲,李寿开party庆贺他的舅舅病亡,这位主,长大后,继承了他母亲最优秀的基因,为人很是凶猛。

他被辟成为凉州官府的破羌长,恰好遇到武威太守张猛反,杀死了刺史邯郸商,张猛发下严令,有为邯郸商奔丧者,杀无赦。

庞渝听到后,直接跑到了邯郸商的棺椁前,是嚎啕大哭,并寻机想要刺杀张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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