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7章

作品:生活在美利坚的森林游侠内|作者:酱疙瘩|分类:体育|更新:2017-08-09 10:08:31|字数:9996字

这个举措主要是鼓励光化军大力恢复农业。因为光化军到目前为止,还是处于缺粮的状态。

自这套《新土地法》颁布之后,光化军的土地即成型,再有外来人口迁入光化军则不享受“民用地”的分配。《新土地法》颁布的第二天开始,所有到来的外来人口,若需要耕地则必须到官府申请租用“官府地”,“官府地”在佃户交纳十年的租金之后,可以以市场最低价将这块土地完全购买下来。

“官府地”的作用其实就是增加官府的财政收入,李小鱼和李旭中经过一番探讨之后,在《新土地法》里面规定,“官府地”租金暂定为二十一税。也就是每一年的收成取二十分之一做为租金。当然,租金每一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,但最高不会超过十一税。

收取租金之后,官府就不再收取农税。

农税的收取其实并不是以地方政府为准的,因为地方政府收取的农税早晚都是要交纳到朝廷去。不过周博为了能减轻农民的负担,鼓励农业发展,决定由制置使府来承担农税。

当然,并不是所有农税都是由官府承担的,像“民用地”的佃户并没有租金的限制,他们就必须自己交纳农税。并且“官用地”十年之后被佃户购买了之后,不用再交纳租金了,那时候也得交纳农税。

不过这个消息依然让使用“官府地”的老百姓感到鼓舞,如果十年之后官府租金比农税要低,他们宁愿继续租地。

至于“军用屯田”,自然就是采取“军屯法”。士兵闲时就是农民,战时则是士兵。所有军用屯田的收入,交纳十分之一给官府,再交纳十分之五给军队,剩下十分之四则是士兵自己所有。

如果遇到紧急情况,比如士兵要进行长期作战,这些军用屯田要么交给士兵的家眷来耕种,要么交给普通农户来承包。若是士兵家眷耕种,则收成军队收取的十分之四降低为十分之三,十分之五交给士兵家眷所有。若是承包给农户,则所得的收成农户可以取一半,剩下一半按照分成十分按照上述方法分纳。

看起来士兵的屯田要比“官府地”还要苛刻,但是士兵每个月都有饷银,作战时也有军粮,要比农户有保障的多。“军用屯田”最大的作用有两个,一个是解决军粮问题,这样可以避免经常征用民粮;另外一个则是养活士兵家眷。

除此之外,士兵家眷属于老百姓,也可以获得“民用地”和租用“官府地”的。

所以说,在光化军当兵的待遇还是很不错的。

周博在看完了《新土地法》之后,觉得很不错,只是做一些细节上的修改,就同意颁布下去。这件事自然还是交给李小鱼和李旭中去办理,并且土地认领和分配的工作,也全权交给民政司这边负责。

因为分配工作十分庞大,单单靠李小鱼和李旭中两个人,只怕要花费五、六个月的时间才能分配完毕。因此李小鱼和李旭中也按照几天前周博的交代,积极的去找来一些帮手协助。

李小鱼让父亲李夫子推荐了两个门生来民政司出任幕僚,这两个门生就成为了李小鱼最早的手下了。虽然手下比上司年纪大,但无奈上司关系深厚,有李夫子撑腰,又有周博的信任,不得不让他们服气。

李旭中勉勉强强找了一个以前的同窗,虽然没有明确是什么职务,但是却还是按照官府工作人员的身份在行事。

后来,周博索性将李旭中提拔为了制置使府判官,相当于制置使府的二把手。制置使府下面几个部门的总长全部归判官节制。李旭中听到这个消息之后,立刻诚惶诚恐、受宠若惊,连连来到衙门亲自向周博推辞,说自己无德无能,不能接受这份职责!

周博当然知道李旭中并不是故意推辞,而是这个人处事太过谨慎,不像李小鱼那样说干就干。判官的权力大,责任自然也大,李旭中刚刚担任幕僚还没有三个月的时间,一点经验都没有,理所当然会有些承担不下来。

不过周博依然向李旭中劝说了一阵,让其放心的去上任,自己这个制置使照样没什么经验,依然是硬着头皮边学边做。

最终李旭中只得应承了下来。

从此之后,制置使府文治方面的公务,周博大部分都分给了李旭中来打理,他现在将自己的工作中心放在军事与基础建设这两个方面上。

自从剿匪行动之后,他一边等待着黑商队的回应,一边又开始履行对李夫子的承诺,让李旭中在衙门内增设教谕司,聘请李夫子担任教谕司总教谕。“教谕”原本是县学的主政官员,当然并不是每个县学都会有这个职位,通常只有规模较大的县学才会设立。

周博懒的再去想教育机构的名称,又觉得笼统的称呼教育司太俗气了,索性就取名为“教谕司”,反正两个字的谐音也差不多。

这天下午,在衙门的后院里,周博接见了李夫子。两个人寒暄一阵之后就各自落座了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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