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章 火车站碰到老同桌赵芳

作品:七零知青有神力,嫁给军哥狠娇气|作者:锦渝|分类:现言|更新:2023-09-17 06:03:31|字数:4346字

第二日,林沅去了市里寄信去了。

陶家村属于红光公社,而红光公社,就在红光镇,红光镇又属于墒林市。

从村子里骑自行车去公社需要半个小时,去市里,需要一个小时。

林沅为了信寄的能快一些直接去的是市邮局,寄的加急信。

如果按照平时的速度,大概是一个星期左右就能到部队,但是加急的话,基本上三天就能到了。

因为是加急信,他的信也是通过柜台投递的,对方一看是到部队的加急信,自然是要更加的重视一些的,说了一句同志放心,今天就会送出去。

林沅感谢了邮局的同志,离开了邮局,前往火车站买票。

本省的省城叫原城,是一个存在了几百年的老城区,本省全名是上溪省。

这里属于华北地界,林沅当兵的地方属于西北地界。

从墒林市坐火车到原城大概需要三个小时候左右。

林沅排了半个小时的队买到了去原城的火车票,明日上午的票已经没了,只买到了明日下午五点的。

五点,去了那边也就是晚上八点多。

如果她家离车站远,就只能先找个招待所住。

不过,明日走之前,得去找大队给他们俩开个身份证明。

买到票后,林沅一边往外走一边思索着。

“林沅?”突然,一个与他擦肩而过的女子站住,转身,疑惑的打量着一身军装的男人。

这个时候的军装,是没有肩章,没有任何的军衔标志的,就是一身军绿军服,领尖上一边一个红色领章。

帽子前面也只有一颗红色五角星。

从穿着上,根本辨别不出一个人军人的身份和在部队里的地位,可能唯一能辨别是新兵老兵的,就是两个兜和四个兜的区别。

林沅站住,回头,疑惑的看着穿着白衬衫斜背着一个军绿色书包的姑娘,好奇的打量自己。

他仔细想了想,“赵芳?”

“哎呀,真的是你啊,老同学!”赵芳惊喜的向着林沅走来,脸上满是见到他的开心笑容。

赵芳,林沅上初中时的同班同学,甚至还是同桌。

林沅笑着点点头,两个人握了手,“是我,你怎么在这里,不是听说你去京都了吗?”

赵芳此时化着妆,和以前的样子有些不太一样,所以林沅一下子没认出来。

赵芳点头,“是啊,我在那边工作了,这次是回来看我爸妈的,我爸病了,好了些,我这就要回去了。”

林沅退后了几步,笑着点点头,“哦,好了就好!”

“你现在还在部队吗?听说你去了西北当兵去了!”赵芳上下打量着他,笑问。

“嗯,还在,这一次是回来休探亲假。”林沅点头。

“刚回来?”赵芳问。

“不是,回来两天了,今日是来买车票的!”林沅解释了一下。

“要出门啊?”赵芳环视了周围一眼。

“嗯,陪我对象回家里一趟!”林沅点点头。

赵芳正在四处看的眼睛一顿,转回头不敢置信的看着他,“你有对象了?”

林沅失笑,“不然呢,我们都二十四五了,有对象正常吧,你也应该结婚了吧?”

赵芳一顿,勉强一笑,点了点头,嗯了一声,她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腕上的腕表,对林沅道:“我的检票时间快到了,我先走了,等下次遇到,我们老同学一起聚聚。”

林沅点头,“好呀!”

等赵芳转身离去后,林沅也转身向外走去。

赵芳走了几步停下,转头看着大步往外走的林沅,默默的抿起了唇,他有对象了吗?

昨日她还见了他们的老班长胡平,说林沅还在当兵,还没结婚没对象呢,怎么这就有对象了?

想到此,她低垂了眉眼,转身往检票口走去。

她本以为,等她把婚彻底的离了,离开京都回来,就去找林沅的,当年上学时她就喜欢他了。

可惜刚毕业他就去当兵了,而她也被姨母带去了京都,遭遇了那么一桩糟心的婚事。

婚事越是不顺,她心里越是想着如果她嫁给的是林沅,过的肯定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吧!

对于赵芳的这些事情,林沅并不知道,他当兵三年后休假回来,和曾经的老同学们聚了一次,大家都说了一下班里其他同学的状况。

那时候他听说赵芳去了京都,也就是因为是老同桌他听了一耳朵,记住了,但他没有对赵芳有特别的关注,她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。

去年回来,他也见过几个同学,聚过一次,今年一回来就遇到了赵欢欢这个事,这两日他也没去找老同学。

所以,对赵芳也不是太了解,今日的这一次碰面,在林沅看来,也只是一次擦肩而过。

离开火车站后,林沅去了一趟农贸市场,买了两条鱼准备回家。

路过市供销社,他想了想,锁了自行车,提着鱼进去溜达着,想着给赵欢欢买个什么礼物。

进去溜达了一圈,看到有一对红色的蝴蝶发夹觉得挺好看的,想起他第一次见赵欢欢时,那日她穿的正是一件红色的衬衫,他觉得这个发夹和她那个衬衫很相配,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。

只是,这一对发夹比较贵,花了一块钱。

这个时候的一块钱,在别人看来,是很值钱的。一般人们来给孩子买这个发圈发夹的,买个三两毛的东西都觉得算是贵的,毕竟现在去食堂吃一顿饭,几分钱一两毛就能吃饱了。

那售货员也没想到这个解放军同志这么大气,这一对发夹就因为贵,她们放很久都没卖出去了。

不是人们买不起,是不舍得,认为一对发夹不值得这个钱。

“同志,是买给对象的吧?”售货员大姐是过来人,一看林沅先盯着这个发夹看了很久,才决定买的,笑眯眯的问道。

林沅被问的羞涩一笑,点了点头。

“你真是好眼光,这个发夹呀,用的是红色塑料做的,不怕摔坏,还不怕太阳晒掉色了,还可以水洗,好着呢,虽然贵点,但是送给值得的人还是值得的。”售货员大姐笑眯眯的帮着拿了一个好看的小布袋过来把发夹装进去,递给林沅。

林沅付了钱,说了谢谢。

回村的路上,那个小布袋就放在他衣服的上口袋里,他一路上,不由自主的伸手摸了左上兜好几次,每次都会不由自主的露出一个笑容,脑子里不禁会幻想一下赵欢欢收到这个发夹时的表情。

但又有些担心,他这是第一次给一个姑娘送礼物,不知道会不会被嫌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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