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8章 羔羊(下)

作品:重生之我是时空大盗|作者:方城草鱼|分类:都市|更新:2023-12-14 23:11:17|字数:5114字

李国庆这边吃瓜正吃得过瘾,会见室又进来一个人。

来人四十来岁的样子,大圆脑袋大胖脸,络腮胡子戴个圆眼镜。

“你们好,我叫托马斯·哈里斯,是一名编剧,我正在筹备我的新书,初步命名为《沉默的羔羊》,我是来搜集素材的。”

我擦!

难道《沉默的羔羊》就是这么来的?

李国庆记得电影不是说那个死变态剥皮是为了做一件人皮衣服吗,为此那个野牛比尔还专门挑身材肥胖、体型较大的白人妇女下手。

怎么到了现实这,是为了吃熊肉了呢?

果然是艺术来源于生活,却高于生活啊。

论变态还得是托马斯,肉吃了也就没了,一次性的。

做成衣服穿出门,这他么是重复利用啊。

整天穿着真·皮草衣服,这得多么强大的心理素质啊。

“对不起,我们不接受采访。”

李国庆示意律师,律师直接把托马斯给拒绝了。

“打扰了。”托马斯鞠了一躬,退出了房间。

“蓝姐,你打算怎么办?”

“我也不知道。”蓝根抓着头发,痛苦地说道:“警方说我是比尔的目标,在抓到比尔之前,我最好离开一段时间,毕竟警方不可能让我一直在局里待下去,更不可能给我提供24小时的保护。”

“离开也好,我可以安排你回国,那货总不可能追到国内去吧?”

“我……我不想走。”

蓝根咬了咬嘴唇道:“莉莉是个很好的女孩,她是我来这边交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朋友,她是因我而死的,是我害死了她,我不能这样就走了,我要替她报仇。”

“报什么仇,抓捕罪犯是警方的事,你就别瞎掺和了,就你那细胳膊细腿手无缚鸡之力的,你能打的过那个死变态?别最后坏人没抓到,你再让人做成了片皮鸭。”

“莉莉死得太惨了,我现在只要一闭上眼睛,就能看见莉莉那血呼啦的样子,我必须替她报仇,要不然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安宁的。”

蓝根下了夜班,回到家刚进客厅,就看到莉莉被吊在房顶,鲜血流了一地,从头到脚整个皮被剥了下来。

当时蓝根就吓晕过去了,醒了之后才连滚带爬出去报了警。

“有什么好怕的,好歹你也是学医的,别跟我说你没解剖过大体老师,人也是动物,你就当看见了挂在肉摊上卖的猪肉不就完了。”

说这话,李国庆自己都觉得违心。

别说让他亲眼看现场了,他光想想,就觉得后背发凉。

“莉莉是她们家的独生女,她爸妈四十多岁的时候才有了她,得知莉莉被害的消息以后,她妈妈就病倒了。我不能走,我要代替莉莉向她父母尽孝。”

“你这是何必呢,不怪你的,其实你也是受害者。”

“老板。”

蓝根突然抓住了李国庆的手,道:“我知道你有保镖的,你的保镖也很厉害,能不能把你的保镖借给我,我要亲手宰了那个混蛋。”

“你这……”

在佛伯乐的办公室谈谋杀,这样真的好吗?

“花旗这边虽然有死刑,但各州都很少执行死刑,那个死变态被抓了,最多也就判个终身监禁,那样太便宜他了。对这种杀人犯,必须以血还血,以牙还牙,只有鲜血才能洗刷他的罪恶。”

“那你也没必要把你自己搭进去啊。”

“不会的。”蓝根的目光愈发坚定了起来:“虽然这边也不存在所谓的‘无限自卫权’,但这边对防卫的要求低得多。”

“有多低?”

李国庆也不信老美有什么无限自卫权,人家闯入你的房间,就可以无条件射杀这种事,想想就不可能发生。

小偷强盗进家可以随便开gun也就算了,邻居闹矛盾,邻居跑你们家理论,你也能随便开火?

事实也是如此,直到2005年,佛州才率先通过了一部法律,取消了公民在正当防卫前的撤退义务。

这部法律被称为“不退让”法,任何未从事非法活动的公民在合法停留的场所遭到侵犯,都可以用他合理相信的适当的暴力反击,包括使用致命武力。

但这种“不退让”法在实施上也是有争议的。

在防卫限度的判断标准问题上,花旗国的判例和制定法都以“防卫人合理地相信为避免非法侵害而使用这种暴力是必需的”为原则。

所谓“合理地相信”,并不是指防卫人自己的纯主观臆测,而是指普通人的一般认识。意思就是你遇到一个野猪朝你冲过来,你可以开火,但是一只草泥马冲你吐口水,你把人干掉就过分了。

还有就是,“不退让法”并不意味着毫无约束,花旗法律并不鼓励公民在法律程序之外自行使用暴力。

诸如加州一些法律条款确实限制检察部门对开枪自卫者追究刑责,但民事部分还是不能覆盖。

也就是说,如果你自卫杀死了他人,虽然可以不坐牢,但死者家属仍然可以打赔偿官司,无论赢输或和解,都足以让一般人倾家荡产。
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
先看到这(加入书签) | 推荐本书 | 我的书架

如果您喜欢,请把《重生之我是时空大盗》,方便以后阅读重生之我是时空大盗第248章 羔羊(下)后的更新连载!
如果你对重生之我是时空大盗第248章 羔羊(下)并对重生之我是时空大盗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