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7章 学子(二)

作品:大明:我是万历他爹|作者:钥匙孔|分类:历史|更新:2024-04-18 02:23:44|字数:4172字

知县看着粟在庭的眼睛,不能平静。

“在庭啊!你的名字是你父亲给起的!在庭!在庭!他就是希望你身在朝廷啊!”

“如今,陛下下了旨意,对边境的落难学子们朝廷有优惠!”

“各地驿站会全程承担落难学子们的衣食住行,根本就不要钱!何不趁着这个机会去震一震会考呢?”

“以你的才能,肯定会名列前茅,高中啊!”

粟在庭听着这些话,脸上满是惊奇。

“陛下英明啊!”

“如此一来,多少因无钱无力被迫放弃赶考的学子们,奔赴会考,我大明会少损失几个人才啊!”

“是啊!尤其是你这种人才!朝廷更不应该失去啊!”

这位知县也是本地人,非常受本地人喜欢,当年朝廷要把他换到其他地方去任知府,结果当地百姓死活不同意,满大街的拦着他求留。

这感动了当时的陕西巡抚,上书朝廷求情,被允许之后就一直在这里当知县。

抵抗鞑靼兵马的时候,他也是亲自指挥军队,指挥民众最终打退了鞑靼人。

他对这片土地有感情,非常希望有一个年轻的才子可以进入朝廷,为会宁县,为巩昌府,为整个陕西百姓造福。

“隔壁山西前几年出了一个状元张四维,我们也希望咱们陕西也出一个状元!”

“大人说笑了!在庭没有宰相之才!”

眼看粟在庭说什么也没有动摇,知县只好提起另一个话题。

一个粟在庭不怎么愿意回忆的话题。

“你可知道,那李家公子也考了举人,正准备去赶赴会考呢!”

这一句犹如闪电般击中了粟在庭。

人多少有的无力抵抗的东西。

比如色相,比如钱财,还比如地位比你高,家产比你多的坏人。

17岁那一年,会宁县大户李家少爷犯了个案子。

案子涉及到一个贫农的土地上,原来是李家少爷李阳想造一个马场,看中了贫农的土地。

李阳提出出钱买,但贫农因为这是祖上三代传下来的土地,又因为父母陵墓也在这片土地边上,不肯卖给李阳。

没错,然后就是典型的电视剧剧情了。

大户公子雇佣打手,打伤了贫农孩子妻子,硬逼着他在地契上签字。

最后贫农无力回天,在邻居街坊们的帮助下来到县城报官。

当时李阳邀请了自己的同窗粟在庭当自己的状师,因为粟在庭名气很大,而且也是整个县唯一的举人,所以李阳以为自己胜券在握。

读书人和豪门大户向来都是一起的,粟在庭怎么可能会帮助这帮刁民呢?

结果粟在庭根本不理会李阳的暗示,直接帮助贫农赢得了官司,拿回了土地。

李家脸面丢尽,李家家主只好赔偿一大笔钱才息事宁人。

而当时也正在准备考秀才的李阳也因此差点被剥夺了参考资格,还是他父亲花大钱才能顺利考试。

从此,李阳就记恨上了粟在庭。

李家在会宁县影响力很大,虽然粟在庭的正直行为帮他赢得了底层百姓的尊重爱戴,却也得罪了整个县的豪门大户。

从此,粟在庭无论在生活上,还是在学习过程中都遭到了针对。

之前也帮助他,给他捐款助学的那些豪门大户从此开始排挤他。

不帮他们说话的读书人他们是不会扶持的。

甚至有民间传言,粟在庭弟弟的死亡就是和李家有关系。

“他…中了举人了?”

“是!当然不是凭着真本事!还是他老子花钱买通的关系!”

“你看看,他要是过了会考,当上了大官,李阳会放过你吗?”

“我不怕!”,粟在庭说道,“我从小吃的是百家饭,街坊邻居们送的衣服,我的才华从来忽视靠那些豪门大户的施舍,我不是他们的棋子!”

“我就算是出家,也不会离开会宁县,我生在此,也要葬在此!如果那些人要报复我,那就来吧!”

“我粉身碎骨浑不怕!”

知县笑了笑,慢慢起身。

“在庭啊!本官就该死你实话吧!未来五年朝廷在陕西会有大动作!”

“这正是你发光发热的机会啊!你是年少成名,又深受百姓爱戴,又是本地人的身份,朝廷未来对陕西的规划上你是占尽优势啊!你懂不懂?”

“大人!学生告辞!”

从县衙出来,粟在庭来到了白林寺。

长老得知他要出家,也是感到十分可惜。

但心底里又觉得这样一个天才少年,说不定在佛法上也能闯出一片天来,于是就安排他住在白林寺。

要出家没那么简单。

因为朝廷的新规定下来了,因此准备出家的人必须在当地官府拿凭证才可以出家。

第二天,粟在庭来到僧会司登记。

官府告诉他等三天再来拿凭证。

下午回到白林寺,粟在庭却碰到了一个奇怪的人。

只见此人灰色圆领长袍在身,气质不凡。

“你觉得这白林寺如何?”
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上一章目 录下一页
先看到这(加入书签) | 推荐本书 | 我的书架

如果您喜欢,请把《大明:我是万历他爹》,方便以后阅读大明:我是万历他爹第177章 学子(二)后的更新连载!
如果你对大明:我是万历他爹第177章 学子(二)并对大明:我是万历他爹章节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后台发信息给管理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