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 灭族(下)

作品:三国之最风流|作者:赵子曰|分类:游戏|更新:2017-06-06 18:35:25|字数:15260字

这些天虽没写东西,但可能也正是因为没写东西,所以自觉脑子轻明了许多,想通了很多写作上的问题。之前写得慢,主要是因为不想重复上一本书,想做点改变,想写点不一样的东西,可是该怎么写,却又没有想好。现在好像清楚了一点。

——

因为“妖言”罪重,故此县令朱敞在先后接到杜买、荀贞的上书报案后,为谨慎起见,这次只派了秦干一人来乡中问话。秦干也没有带随从,单人匹马,静悄悄地来,动静不大,直到他离开回县,也没有惊动到第三氏。

在给荀贞送去了五块金饼后,第三明自以为看透了荀贞的意思,对左右说道:“荀君出身名门,族氏显赫,贵重州郡,以他的家声来说,别说在县中,便是在郡里做个百石吏也是绰绰有余的,却偏来咱们乡里,先当了个斗食亭长,又做有秩蔷夫。老实说,我本来觉得古怪,想不通他是为什么的,但今天我总算明白了!”

有那一等有眼色的宾客,见他兴致颇好,便凑趣说道:“小人等愚笨,却还不明白,斗胆请家主批讲一二?”

第三明指了指堂外的天空,说道:“如今的世道,有钱通达,无钱困穷。以天子之尊,尚且西园,何况荀君?他放着县里、郡中的百石吏不做,巴巴地跑来乡下又当亭长、又做有秩蔷夫的,摆明了是为了一个‘财’字啊!须知,县中、郡里的小吏虽然俸禄高,但成天待在官寺、舍中,在县君、府君的眼皮子底下,哪里能比得上在野亭、野乡里为吏的自在?”

宾客大拍马屁,说道:“家主说得对,家主说得对!是这个道理。”

有对县吏、郡吏略微了解一些的亦说道:“可不是么?县吏、郡吏虽然风光,但除了那些有实权的,如功曹、督邮之类,其它的实际上都只不过是县君、府君的门下走狗而已,平时既不得自由,也没什么油水,空吃一份俸禄罢了,的确不如在乡下当个小吏舒坦。谚云:宁为鸡首,不为牛后。看来这荀君的确是打的这个主意啊!要不然,他也不会收家主的钱了。”

第三明叹了口气,说道:“如今这世道,无论官、民,皆不易也。平头百姓就不说了,咱们家还算好点的,看那些没钱家贫的黔首,为了一口饭吃,或卖身为奴,或卖妻卖女,种种凄惨可怜,实令我不忍见之。”

他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,宾客们少不了称赞一句:“家主慈悲心肠。”

他接着说道:“还有那些做官为吏的也不容易。自天子西园以来,凡新上任者,都必须先按秩纳钱,远的不说,就说咱们郡里,听说新来了一个郡守。郡守,两千石,依天子之令,那可是必须要交两千万钱才行的!好在这位郡守姓阴,乃是出身南阳阴氏,有名的‘后家’,家中本就有钱,加上又是四姓小侯之一,也许会再给他减免一些,但再少再少,怕也得一千万钱往上。……,一千万钱,你们想想,也就是像阴氏这样的豪姓右族才交得起,换个寒家出身的子弟可交得起么?便是荀君,我听闻他家不算有钱,只是中人之家,顶多十万家财,他也交不起啊!就算出身名门又怎样?没有钱还是寸步难行!……,也难怪他先来乡中敛财。”

满堂宾客,跪坐席上,都齐声叹气,说道:“民不易,官亦不易!”

这第三明和第三兰不同,虽然也不怎么读书,但毕竟年岁大了,早过了一味争强斗狠的年龄,对朝政、时事还是了解一二的,一番话说下来,倒也称得上中允二字。如今时政的弊端,可以说凡是有些见识的人都能看得出来,只可惜,朝堂之上阉宦横行、党争激烈,无论清流还是浊流,多半的精力都在党争或捞钱上,加上积重难返,虽上下皆知其弊,终是无能改也。

见他感慨完了,有宾客问道:“家主,钱也送过去了,那胡/平?”

“不怕他收钱,就怕他不收钱。钱既收了,想必胡/平至迟明天就能回来了。”

——这不怪第三明轻忽大意,实在是谁也想不到荀贞竟是想要将他家灭族。毕竟说到底,第三氏和荀贞的矛盾只是路上的一次劫道罢了,而且事后,在第三明闻讯得知后,他一再拿低做小,又是道歉、又是送钱,不管换了谁,恐怕都会觉得他的“诚意”已然足够。

如果荀贞像他说的,“当官只是为了发财”,那么这个过节自然可以就此一笔揭开,只可惜,荀贞是一个有“大志”的人,些许钱财,身外之物,又哪里比得上自家的姓命要紧?若是对他的“大志”有助,那么他宁愿伏低做小,纵是反过来向第三氏赔礼道歉都成;可如果对他的“大志”有碍,别说翻脸无情、灭其全族,便是灭他十族也在所不惜。

……

第三明错就错在完全误判了荀贞的意图,失之毫厘尚且差以千里,何况完全误判?第二天,果然有人来到他家,却不是他等待已久的胡/平,而是三十多个执矛披甲的甲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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